疫情分隔见面难,善意执行促和谈
开屏新闻2022-09-29 16:04

受疫情影响,案件当事人出庭困难,法院执行工作既要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得以实现,又要兼顾疫情防控工作。对此,昭通市大关县人民法院转变执行工作思路,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提升执行质效。

昭通市彝良县某合伙企业诉执行云南某某矿产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经多年申诉,诉求得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裁定云南某某矿产业公司向其支付义务款25万余元。

今年7月,原告申请强制执行,但因疫情影响,申请人方已解散,被执行人实际已停产,而且被执行人因停产导致多个案件申请执行、恢复执行,履行能力有限且不稳定。面对此情况,执行人员明确向申请人告知被执行人的实际经济状况,向申请人释明采取不同执行方式产生的后果以及法律风险。同时,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在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要求其根据目前的实际能力提出切实可行的履行计划,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拒不履行和解计划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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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经过执行人员的努力,双方初步达成和解意见,待面谈确认细节。申请人在昭通永善,被执行人在昆明,考虑到疫情防控工作,执行干警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采用微信远程互动的方式,用语音谈意见,用文字确认细节,用图片确定协议,促成了双方当事人和解。

大关县法院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又兼顾保障申请人权益,不断提高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意识,执行手段“不越位”也“不缺位”,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记者 林舒佳 实习生 高卿岚 通讯员 唐时华

一审 熊波

责任编辑 马雯

责任校对  夏体雷

主编 熊波

终审 副总编辑 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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