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拒签法律文书?法院有办法,留置送达了解一下
开屏新闻2022-09-30 16:42
当事人或家属无理拒绝接受诉讼文书时,该怎么办?近日,姚安县人民法院光禄法庭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就采用了留置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
据介绍,留置送达是法定送达的一种方式,是指当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无理拒绝接受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其他人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写明受送达人拒收的事实,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取证人签名或盖章,然后,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处所,即视为送达。
姚安县人民法院光禄法庭采用留置送达的这起案件中,刘某甲到法庭诉求与刘乙离婚,法庭受理案件后,在承办法官与刘乙沟通的过程中,刘乙态度恶劣且不配合法庭的传唤,承办法官只能在村委会人员带领下到刘乙住所地送达传票。找到刘乙后,法官向其说明了来意,并向其出示送达材料,告知其需签收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然后按时到庭应诉。刘乙立即表示拒绝签字,并且态度强硬。法官多次劝导无效后只能将诉讼材料放至其桌上,由在场的村委会工作人员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并拍摄记录送达过程。之后刘乙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在案件审理终结后向其送达判决书,刘乙再次明确表示拒收且不会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承办法官只能像送达传票一样对其采取留置送达。
法官寄语
当事人签收诉讼材料及到庭参加诉讼是对当事人权利的保障,而当事人接收及拒不到庭并不利于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力。当事人不能因为赌气或者想逃避自己的责任而放弃了自己的诉权,这不利于自己情况的核实也不利于自己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力。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林舒佳 实习生 戚雪 通讯员 杨学涵
一审 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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