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时评】女孩公厕被打是因衣着暴露?为犯罪辩护的人又蠢又坏
开屏新闻2022-11-23 09:13

不要说衣着不暴露,就算是衣着暴露,也绝不是打人的理由,什么时候穿着打扮成了一种罪过?

浙江永康女子徐某在上公厕时,被一名19岁男子殴打,引发关注。11月20日,永康警方通报称,打人男子俞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逮捕。此事在网络上发酵后,有网友在网上恶意揣测被害者徐某“穿着暴露”。徐某的母亲表示,“网上说我女儿穿着暴露被打,穿着暴露与被打有啥关系,这是犯罪的理由吗?更何况我女儿穿着一点都不暴露。”

警方通报称,经初步伤势鉴定,徐某所受伤势为轻伤二级以上。伤势最终鉴定结论将待被害人伤情稳定后依法作出,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众所周知,轻伤二级只是医学上的一种鉴定标准,实际上并不“轻”,还有可能非常严重。据徐某母亲的表述,她女儿的牙齿被打落6颗、眼皮也被撕裂;目前眼睛、牙齿、鼻子、眼眶骨等受伤处已得到专家诊疗,但仍需进行恢复治疗。网络上有徐某被打前后的照片对比,原本一个青春靓丽的女孩,现在已经面目全非,根本认不出是同一个人。

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徐某如往常一样,上了趟公厕,然后被男子俞某尾随,继而暴打。对于徐某来说,这纯属无妄之灾,来不及做任何防备。不管俞某是不是如其家属所说,是精神病患者,这样的暴行都理应被社会大众和舆论谴责。这是一个正常的社会、一个思维正常的人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价值观。

然而让人万万想不到的是,这样一起简单明了的案件,随着更多信息的披露,画风逐渐走偏。网络上一些人,开始质疑起徐某之所以被打,是因为衣着过于暴露、性感,从而刺激到了犯罪嫌疑人。甚至有人说:“为什么不打别人,就打你呢?”这样的声音,真是让人倒吸一口凉气,不要说受害者一家,就是我们这些旁观者也感到气愤难平。注意,不是一个两个,说这种话的是相当一部分人。

事实上,这样的奇葩观点我们并不陌生。类似这样的暴力伤害案件中,但凡受害一方是年轻漂亮的女性,“受害者有罪论”就会沉渣泛起,即不问事实本身,首先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女性群体,衣着暴露、长相漂亮,似乎都是原罪,继而把罪责归咎到女性身上,认为女性才是引发犯罪的诱因。

在这起案件中,受害者并非衣着暴露,据当事人介绍,当日她是很正常的穿着,“一条过膝的长裙,还穿着打底裤”。不要说衣着不暴露,就算是衣着暴露,也绝不是打人的理由,什么时候穿着打扮成了一种罪过?

恶意揣测被打女孩“衣着暴露”的人,是典型的又蠢又坏。其蠢在于,这种逻辑试图在女性的衣着和犯罪之间寻找某种关联性,看上去似乎有些道理,其实荒诞不经。我们每天都会受到各种诱惑,但不是人人都会去犯罪,因为欲望之上,还有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因为你衣着暴露所以活该被打,这种观点实际上是一种智力的退化。

其坏在于,他们未必不知道女孩是完全无辜的,但由于对女性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女性带有某种偏见,所以他们非但没有同情心,反而会站在施暴者的立场,将其暴力行为合理化。这些人骨子里多少都有点暴力倾向,只是理智尚存,不敢以身试法,于是借别人的暴行来发泄自己心中的某种恶意。

年轻女性当然要做好自我保护,但这与“衣着暴露诱发犯罪”是两回事。目前,警方正在给犯罪嫌疑人俞某做精神鉴定。俞某是不是精神病患者我不知道,但我可以肯定,那些格外关心受害者穿着打扮的人,是该去看看脑子了。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责任编辑 罗秋旭

责任校对 易科彦

主编 何晓宇

终审 编委 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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