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显示,过去五年,在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中,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的比例由2018年的64%提高到了2022年的80%以上。
过去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7次,主任会议124次。
报告显示,在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中,省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和研究的33件议案,代表提出的372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经全部办结并作了答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的比例由2018年的64%提高到了2022年的80%以上。
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科学编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持续加强经济、文化、民生、社会、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立法,制定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高原湖泊保护等法规。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工作开展监督,继续探索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质询。做好新一届省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全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省人大代表工作等机制,加强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
在未来五年的工作中,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方面,将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有效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积极推动省内省际协同立法、流域立法、共同立法。在监督工作中,对“一府一委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执行计划预算、落实有关决议决定等情况开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监督方式上,继续探索运用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联系各级人大代表的工作中,深化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等工作机制,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代表培训、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工作,推进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建立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孙琴霞 杨茜 杨质高 罗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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