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未兑现被起诉,“吹牛”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开屏新闻2023-03-12 17:58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中国矿业大学校友吴幽因未兑现1100万元捐款被母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起诉一事,引发关注。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官网2019年4月10日、11日消息显示,喜迎校庆110周年之际,该校2008级校友、镜湖资本创始合伙人吴幽捐赠1100万元人民币,以支持母校“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但后来,吴幽未予兑现捐款承诺,被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起诉。吴幽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100万元,由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3日。

另有消息称,吴幽日前在其自媒体对此事作出回应。吴幽表示,自己对母校有感情,从来没有说不认账,但是目前确实有困难,最终承诺的钱一定会到位。此外,吴幽还特地开设社交账号,后续将对捐款事件公开作出回应和解释。

吴幽是一家投资公司的董事长,因为承诺捐款未兑现一事,成了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也或多或少会影响到其公司的声誉和正常运营。所以综合考量的话,吴幽补缴承诺的捐款应该还是大有希望的。不过,吴幽的这番解释却未必能让人信服。向校方承诺捐赠1100万元人民币一事发生在2019年4月,如果有诚意,早就该捐了,何以过去将近4年时间才以“确实有困难”来推托?退一步来说,1100万不是小数目,如果当时协商是分期捐赠的话,那也至少捐了部分款项,但问题是到目前为止,一分钱也没有捐,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有经济实力的校友向母校捐款,帮助母校建设、提携学弟、学妹,乃是一种国际惯例。国内外诸多高校都有接受企业家校友捐款的经历,在有些知名高校,校友捐赠甚至是重要的经费来源。无论从哪个角度说,这都是一段教育佳话。学生知恩图报,在有所成就后,积极回馈学校当年的教诲之恩,而学校也可以借以展示其教学实力和良好形象,对双方而言都是一件非常振奋人心的事情。

然而也正因为如此,“诺而不捐”就显得异常的尴尬。吴幽承诺的1100万元人民币的捐赠,是该校有史以来最大的一笔校友捐赠,对学校意义非凡。想必学校前期已经做了大量的准备和宣传工作,甚至可能连如何使用这笔资金都规划好了。现在万事俱备,钱却迟迟无法到位,必然会让学校陷入被动。事隔四年时间,学校起诉吴幽,显然也是穷尽一切办法之后的无奈之举。

承诺要兑现,不仅仅是道德义务,很多时候还是一种法律义务,违背这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力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定。而吴幽与母校之间具有公益性质的捐赠合同即属于这种不可撤销合同。当然吴幽可以“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为由主张穷困抗辩,但必须自己进行举证。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吴幽显然拿不出经济状况恶化的相关证据。

学校将曾经的学生告上法院追讨捐款,说实话很难看,也令人心痛。但凡有选择,我想学校都不至于如此。但我非常支持学校的做法,感情归感情,法律归法律,学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没有任何问题。更重要的是,这其实也是一堂生动的诚信教育课。诚实守信是社会正常运转的底线逻辑,这个底线一旦被突破,就会形成一种滑坡效应。人人都会说大话,如果说大话不被约束,反而能为个人带来短暂的名誉和利益,那么说大话就有可能成为一种规则漏洞,进而被人利用,“诺而不捐”的现象就会越来越普遍。

开屏新闻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一审 邓建华

责任编辑  胡巍

责任校对  周明佳

主编  邓建华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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