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回复!昆明超标电单车报废能否延期?交警:多位群众反映,已汇总意见
开屏新闻2023-03-19 08:12

近日,又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建议延长昆明市超标电动车报废年限。对此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23年3月16日进行了回复,其中提到:

2019《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公告》,明确自2019年4月15日起,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执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登记。

目前该公告已施行3年之久,相关部门正在筹备淘汰报废等相关事宜。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均按照合格标准来进行落户上牌,超标电动自行车已不允许在我市销售或上牌,现存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届时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进行淘汰、报废。

目前,交警支队已收到多位群众通过多种渠道反映的与您类似的建议,交警支队已将相关意见汇总至昆明市城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由专班统筹处置,后续针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及强制报废的相关措施的实施,将以昆明市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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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4日,红河州开远市发布了关于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通告,其中提到:

2019年4月15日前申领了“白底红字”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过渡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过渡号牌和行驶证的有效期不超过4年,2023年4月15日起实行淘汰报废处理,2023年5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自2023年5月1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全面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一经查获,依法扣留,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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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明确:昆明100余万辆私有非标电单车明年4月底前淘汰》

《昆明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能否延期?交警回复→》


来源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开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责任编辑 袁熙

责任校对 刘自学

主编 何晓宇

终审 编委 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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