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品牌里吃出抹布?许多昆明人常吃……
开屏新闻2023-06-09 17:39

据媒体报道,6月7日,河南郑州一名男子发布视频称,在三全猪肉玉米口味水饺里吃出了抹布。

视频据抖音@济南时报

视频中,男子剥开一个水饺,发现里面有绿色的像百洁布形状的异物。“这是洗碗布,水饺才煮了半袋,连着好几个都有。”在该视频的评论区,发布者这样回复网友。

该视频引发热议后,三全食品客服人员表示,“当事人发了视频,也@了我们公司,应该已经有业务员联系他并核实情况了,也会将此事反馈给公司调查。”

猪肉玉米味水饺里吃出抹布?三全回应→

视频截图

分割线

三全食品客服人员回应

6月8日,记者联系三全食品相关部门询问调查情况,该公司多个部门电话均无人接听。三全食品客服人员对记者表示,客服部门无权回答记者问题,但自己登记情况后会向公司反映。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回复。

9日,记者尝试联系发布视频的男子,但对方已删除视频,且进行隐私设置,拒收信息。

分割线

三全并非第一次被曝安全问题

作为速冻食品行业的龙头,这并非三全食品第一次被曝出产品质量问题。记者梳理媒体报道发现,三全食品此前被曝光的问题涉及原料使用、生产加工等环节。

2011年11月,据南京市工商局通报,在三全速冻食品检测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且菌落总数超标,成为轰动一时的“细菌门”事件。在“细菌门”事件发生半个月后,三全食品发布公告称,承认媒体所报道的产品被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一事属实,并启动了召回程序。

2015年3月,有媒体记者暗访河南郑州天河路上的三全食品加工厂,发现三全食品工厂的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亦可上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食品加工、食品零售批发、食品车摊点等56个行业的工作人员都需办理健康证才可以上岗。

2016年7月,三全食品又陷入“临期肉”的风波。2017年5月25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发布的《关于5批次粽子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显示,“三全”八宝粽和“三全”猪肉粽菌落总数和大肠杆菌超标。

2019年2月,三全食品生产的三个批次的水饺在湖南湘西、甘肃酒泉两市抽检出疑似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2月21日,三全食品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在公告中指出公司封存相关疑似产品灌汤水饺共计24127件,价值2171430元。公司拟无害化销毁处置。

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副会长、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表示,三全食品多次被曝光安全问题,说明三全食品的质量内控体系可能存在纰漏,应认真落实标准化作业,加强员工食品安全生产意识。

朱丹蓬还表示,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型企业都不应该触及食品安全红线,餐饮企业更要建立高标准的内控体系,并且基于自身发展模式不断创新,通过数字化转型提高质量体系管理水平,从而满足消费者对质量的动态要求。

分割线

律师:商家要承担十倍赔偿

三全食品官网显示,该公司通过国际上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英国零售业全球食品安全标准”BRC认证,打造了一条完整的、有足够控制力的从农田到餐桌的新型食品安全供应链,充分保证了从原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到终端销售的整个供应链产品的品质和安全。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如果饺子中确有异物,说明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在市场流通有可能危及他人的身体健康。如果消费者没有食用,可以要求商家退换;如果不小心误食,造成人身损害的,涉嫌侵犯消费者健康权,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

付建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食品中发现的异物,并非消费者吃进异物才能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中吃出异物,商家要承担十倍赔偿,如果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的,还应该对造成的损害给予三倍赔偿。

他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付建称,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来源 央广网、济南时报

责任编辑 何丹

责任校对 易科彦

主编 何晓宇

终审 编委 陈洁

专题更多>
美好生活在云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2024中国网络媒体论坛开屏新闻原创产品开屏学习
电子报更多>
img
热门新闻更多>
    滇ICP备13000630号-1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5
    未经开屏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网站法律顾问——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9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