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刻不容缓
开屏新闻2023-06-16 10:25

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依法惩治网络诽谤、网络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线下滋扰、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的恶意营销炒作等行为。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应当体现从严惩治精神,重点打击网络暴力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高度普及,形成了“人人都是自媒体,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舆论生态,网络暴力引发的悲剧接连不断,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身心伤害。从寻亲被生母拉黑、被网民恶毒攻击最终自尽的未成年男孩刘学州,到因染粉色头发被网民攻击抑郁离世的郑灵华,再到近期武汉被撞学生之母悲痛跳楼轻生,一桩桩惨痛的事件背后都有网暴者“按键伤人”的身影。前沿科技在给我们带来高效便利的同时,包括网络诽谤、网络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在内的网络暴力也在不断滋生,躲在屏幕背后的“按键伤人”,已经成为人们越来越深恶痛绝的“网络毒瘤”,亟需依法彻底治理和铲除。

与此同时,网络暴力和网络谣言就像一对孪生兄弟,共同成为害群之马,污染网络空间。日前,一微博网友发布微博称“抖音平台惊现强奸犯自曝罪行”,并附有抖音言论截图。该微博发出后,引起网民关注,6月13日,昆明市禄劝县公安局根据线索抓获该造谣男子。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6月10日,云南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男,17岁)为引关注、博眼球,在抖音上编造发布虚假造谣信息。此外,还有些“网红”或主播为了吸引流量,想方设法,甚至写好剧本,拍成视频,通过自导自演的方式,成功将自己送到警察叔叔面前。云南昭通的邱某和李某、卜某、钟某4人,为了让自己的网络直播平台账号迅速涨粉,在直播过程中获取更多“打赏”,按照编造的剧本制造互殴假象,误导大批网友围观,其行为违背社会主流价值观,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目前,邱某等4人已被昭通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网络无边际,安全有界限。《意见》对充分认识网络暴力的社会危害,依法维护公民权益和网络秩序,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畅通诉讼程序,及时提供有效法律救济,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完善综合治理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指出了应当从重处罚的五类情节: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组织“水军”“打手”实施的;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发布违法或者不良信息,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这些规定将让惩治网络暴力“有法可依”,必将有力地促进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捍卫公序良俗、守护公民权利,是遏制防止网络暴力的目的所在。相信国家将不断发挥法治在网络强国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坚持依法管网治网落到实处,对网络暴力进行标本兼治、长效治理,从根本上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为全体网民营造一个清朗网络空间,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就一定能让正能量充盈、主旋律高昂,让人民群众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 都市时报(蓝沃)

责任编辑 易科彦

责任校对 袁熙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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