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动态】云南化解3767个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小区
开屏新闻2023-07-20 21:50

“办证难”“登记难”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是群众最关心、最关注和最期盼的问题,这些急难愁盼问题给购房人落户、子女入学、资产变现、抵押融资等带来较大困扰。

7月20日,云南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集中采访活动来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获悉,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云南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锚定“应登尽登”目标,用心用情服务,大力推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截至5月底,我省共发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小区3780个,涉及143.98万户(套),已化解3767个问题(项目)小区,住户约142.88万户,按小区平均化解率为99.66%,按户平均化解率为99.23%。

分割线

一个问题楼盘

一个化解方案

按照“一个问题楼盘一个化解方案”的原则,出台专项工作方案,强力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昆明市盘龙区探索出了一条“有问题项目反馈即组织街道和职能部门调查研究,有项目情况清楚即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会商讨论,有项目条件成熟即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推动化解”的务实高效工作模式,盘龙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推动研究化解了首批龙江雅苑小区等历史遗留问题,并现场为小区业主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分割线

月报+查访

基本做到“动态清零”

建立月报跟踪制度,督促各地全面建立以项目(或小区)为单位的问题摸排处置台账,对摸排出的问题小区实行销号管理,指导各地精准分类施策;突出化解工作重点,指导各地重点摸排化解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延伸到国有划拨土地上的集资房、房改房、经适房、安置房、办公用房等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化解等;拓宽摸排渠道,通过领导信箱、上级交办、部门来函、群众反映等方式多渠道收集情况线索,对问题小区全面摸底调查。同时重点摸排掌握项目建设单位、涉及住户、手续办理、税费缴纳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等,切实做到全覆盖、零遗漏;畅通申诉渠道,省自然资源厅开发并上线了“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监管平台”,面向大众开放,接受业务咨询、办理和监督。

除了月报定期跟踪了解,还安排人员对已化解项目进行实地查访、电话回访、入户抽查等,确保化解工作取得实效,企业群众的不动产权证“应发尽发”,开通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监管平台,公示纳入历史遗留化解工作的问题小区进展情况以及咨询、监督电话。如,昆明市向社会公布了各县(市、区)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街道办事处工作小组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及时反映和咨询情况,基本做到“动态清零”。

分割线

多措并举

提高登记办证效率

会同省住建部门研究制定《云南省关于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通知》和《关于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指导意见》,形成41条解决措施;联合省司法、省住建部门印发《云南省监狱、戒毒系统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协调机制工作方案》,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与省司法厅,昆明市、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座谈交流,协同推进省监狱、戒毒系统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座谈交流衔接不同时期房改政策,研究解决国有资产不流失和便民利民措施;加强现有化解政策解读,宣传学习借鉴典型经验,推广昆明市政府“一把手”完成“两年清零”目标的成功经验;积极主动提高服务意识和方式,对于具备办证条件的问题小区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专窗,开辟绿色通道,延长工作时间、“流动办证”、优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等举措提高登记办证效率。对于暂时办不了证的问题小区及时召开民情恳谈会,面对面向购房人讲解问题成因、化解进度和处置方式,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分割线

摸清历史遗留问题

加快化解存量实现清零

联合省住建、税务部门印发《云南省全面推广“交地即交证”和“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依托“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打通部门相关环节,提前介入及时关联宗地权籍调查信息,提前预审及时受理限时办结,实现房(地)同交,引导开发企业诚信经营,防范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

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普遍时间跨度长、涉及部门广、处理难度大,而群众反映问题往往只说办不了证,而导致无法办证的原因基本上是登记前序环节手续不完善导致的。安排人员以明察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做了大量前期工作,基本摸清了我省历史遗留问题类型,大致可分为用地手续不全、欠缴税费、规划手续缺失、竣工验收未完成、主体灭失、分散登记、涉法涉诉等问题,在调研中积极运用创新的思维、改革的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化解存量,尽快实现清零。如,石林县多次下沉企业、实地调研走访,了解到财富中心B期部分建设项目未竣工验收,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被司法查封部分在建工程抵押查封、购房人或拆迁安置户欠缴个人税费等原因,积极研究化解措施,在县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由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院、县水务局等部门围绕各自职责积极想对策,为购房群众顺利颁证20本。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张勇

一审 杨茜

责任编辑 袁熙

责任校对 猫恩泊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

专题更多>
党纪学习教育美好生活在云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屏学习共建书香社会,共享现代文明——第三届全民阅读大会
电子报更多>
img
热门新闻更多>
    滇ICP备13000630号-1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滇B1.B2-20200070号
    未经开屏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网站法律顾问——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9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