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时评】明星录制祝福视频不能信手接单
开屏新闻2023-11-20 11:01

近日,一段明星为缅北电诈成员庆生的视频在网上掀起广泛的讨论和争议。随后,涉事明星杜旭东和曹查理相继发布了道歉视频。这一事件引发了对于明星录制祝福视频的商业化现象以及明星的责任与风险的思考。(11月19日南方日报)

近年来,不少中小企业、微商将邀请明星录制祝福视频作为宣传推广手段,而一些人在婚宴、生日宴等私人场合也会播放同类视频助兴。有些明星是出于情面而录制这类视频,但不乏专人在市场上出售此类视频。公开报道称,明星录祝福视频早已成为一个产业,收费价格从2万元到20万元不等。

现实中,明星录制这类视频时通常不会核实被祝福者的具体身份,也无法把握被祝福者的真实背景。对于祝福对象是谁、祝福内容为何,并不会过多留意。这也给别有用心者利用视频从事非法勾当留下口子,不仅可能损害明星的公信力、误导公众,也对明星本人造成潜在的法律风险。回到此事上,打击电信诈骗已成为全民共识,电诈团伙是所有人抵制反对的对象,为其录制祝福视频,无论有意为之还是无意之失,都有失公允。

有人认为,明星录制祝福视频是再正常不过的民事交易。由于其并未产生实际的法益侵害,因此也未触犯刑法及相关细则。但事实上,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规定,如果明星在录制视频时知晓被祝福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且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可能会被认定为共犯或从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上述事件中,有明星在祝福视频中明确提及“苍胜科技总经理”,这一点也可能为支持起诉主张提供证据。

明星录制祝福视频的商业活动看似简单,但实际上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社会隐患。作为公众人物,明星以自身的信誉为他人背书,即使只是数十秒到一分钟不等的视频,也足以对公众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他们不能以一句轻飘飘的“不知情”来推诿卸责。明星可以追求经济利益,但将知名度和影响力变现不能毫无底线,更不能逾越法律红线,避免因一时的利益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明星录制祝福视频赚钱,在某种意义上具备了广告代言的属性,频遭“翻车”将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污染社会风气,亟待切实整治。立法部门不妨通过法律法规,进一步厘清祝福视频的性质并加以规范约束。这既会进一步促进行业良性发展,也会压实明星法律责任。

这一事件提醒我们,明星在商业活动中需小心谨慎,强化自我约束,规范自身行为,特别是在涉及个人背书和推广的情况下。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行为和言论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在录制祝福视频时应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履行必要的审核义务,仔细核实被祝福者的身份和背景,确保符合法律和道德的要求。

商业活动是艺人们多元化发展和利用自身影响力获利的一种方式。明星艺人拍摄祝福视频无可非议,哪怕是为了赚取额外的收入,但应保持警惕并爱惜羽毛,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不可唯利是图,做到依法、依规、诚信开展,避免在祝福视频中传递虚假信息或涉及敏感话题,对观众产生误导或引发争议。只有这样,明星艺人的商业活动才能成为一种积极向上的行为,实现双方当事人互利共赢。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特约评论员 孔德淇

责任编辑 袁熙

责任校对 易科彦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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