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时评】体检成求职拦路虎,法律必须亮剑
开屏新闻2023-11-23 11:23

从通过简历筛选,到闯过多轮笔试面试、收到录用通知,结果却在入职体检后被拒录……记者采访了解到,不少求职者有着类似的经历。针对用人单位以求职者“体检不合格”为由拒绝录用的情况,专业人士表示,在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前提下,如果劳动者的身体状况不影响劳动提供,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录用。

近年来,关于入职体检成就业拦路虎的报道,的确是屡见不鲜。有的因脂肪肝、高血糖,有的因转氨酶偏高,有的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还有的不知因哪项检查不合格被拒……一些企业为了规避责任,甚至只告诉求职者因体检不合格被拒录,却不告知具体原因。这般现实,早已引起社会的不满,各方也在呼吁,体检不应成为求职路上的绊脚石,因为这有可能造成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害。

常识显而易见,道理也摆在明面上,但在类似事件上,我们看到更多的努力,是来自个体的行动。比如有求职者个人提起法律诉讼,将公司告上法庭,最终获得了法律的认可,得到了正义的眷顾。而过往的案例中,劳动者在遭遇权益被侵害时,基本上“全靠自己”。这般现实,看上去颇有无奈之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明确,“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这意味着,除了特殊的工种、特殊的规定之外,体检不应该成为求职者的拦路虎。然而遗憾的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体检上的谨慎乃至歧视,依然屡禁不止。

对劳动者个人来说,固然需要提升法律素养,通过自己的能力去收集证据,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于相关职能部门来说,应该更主动一些、积极一些,利用法律的武器,凝聚起全社会反对就业歧视的共识,全方面清理各类违法的就业歧视行为,让就业歧视在人人喊打的氛围中无处遁形。

体检成求职拦路虎,法律必须亮剑。唯此,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特约评论员 龙敏飞

责任编辑 袁熙

责任校对 易科彦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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