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报道,近日,某网民发视频称起诉《新华字典》引发关注。该网民在视频中称,《新华字典》中释义“玩弄女性”“腰里别着一支手枪”“孩子小,成了累赘”涉嫌违反《出版管理条例》。该网民还表示《新华字典》第12版中,没有“倭寇”一词,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对此,相关法律专家和语言学专家表示,网民起诉《新华字典》这一行为,本身可能是出于对出版物内容的关注与对未成年人的关心,但其判断是非专业的、不客观的,其观点可能混淆是非、歪曲事实。
网民拥有起诉《新华字典》的权利,但是其逻辑完全经不起推敲。该网友认为《新华字典》对“倭”字的解释只有一个“古代称日本”,将倭寇的历史罪恶一笔勾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第37条,存在“宣扬、美化、否认侵略战争、侵略行为和屠杀惨案”的内容,这分明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新华字典》作为小型字典,重在收字,不可能包罗万象、所有内容都收录在内。事实上,20世纪50年代至今,所有版本的“倭”字下都未曾收录“倭寇”这一词语。这绝不是什么宣扬美化侵略战争,更不是否认历史。
至于说“玩弄女性”“腰里别着一支手枪”“孩子小,成了累赘”等内容涉嫌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更是牵强附会,毫无根据可言。字典作为一种帮助人们掌握汉字的基础工具书,无论是收录字词还是说文解字,都应该力求客观、准确和全面,不可避免地会收录和用到一些负面词语,并不代表词典的编撰者认同或提倡这种做法。按照举报者的逻辑,如果字典里出现不好的字眼,就与编撰者的动机联系起来,那么以后字典里岂不是连“杀人”“强奸”这样的词语都要删除?
《新华字典》是新中国第一部现代汉语字典,从第1版到现在的第12版,历时70多年,曾获得多项国家级奖项,倾注了许多汉字、语言学专家学者的心血,其内容也是经得住时间和历史考验的。作为工具书,《新华字典》当然要与时俱进,专业的意见应该听取,但决不容没有事实依据的诋毁和构陷。
诚然,网民起诉《新华字典》的初衷或许不排除是对出版物内容的关注与对未成年人的关心,但是有赤裸裸地蹭流量之嫌。《新华字典》的名气足够大,把它当成舆论“靶子”,很容易就能引起围观,网络上不乏好事者推波助澜。至于是非对错,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对于这种行为,无论是网络平台还是社会公众,都应该加以谴责和抵制。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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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