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时评】天价退票费真没必要存在
开屏新闻2024-02-06 09:08

据北京商报报道,2月5日,微博话题“机票1800元退票费1500元”登上热搜,引发网友讨论。一名旅客准备购买1月13日从墨尔本飞上海的南航机票,由于看错了时间,错买成1月30日的机票。她在1月1日发现错误,立刻联系航空公司要求退票。虽然退票时间距航班时间还有近一个月,但航空公司仍要收取她约1500元的退票费,而她的机票全额仅1800元。后续她选择改签,在多次沟通后,依然补了960元的高额改签费。

1800元的机票,退票要收1500元,改签后依然要补960元,不得不说航空公司对退票费的收取比例实在是过高了。这名旅客的遭遇,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共鸣,有人吐槽相同退票经历,还有网友质疑:为什么航空公司取消航班的时候没给乘客赔钱?

有一说一,退票属于违约行为,乘客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具体的责任大小,要以过错大小和对航空公司造成的损失来定,而非漫天要价。比如在临近起飞时退票,会影响到机票的二次销售,甚至导致空座,这种情况下收取高比例退票费当无异议。以经济舱为例,在航班起飞前4小时(不含)退票的话,海航最高手续费占比为票面价格的90%,而其他3家航空公司的这一比例最高为75%。

但像热搜中的这种情况,乘客发现错误后改正,当时距离飞机起飞还有近一个月的时间,完全不影响机票二次销售,对航空公司几乎不会造成任何损失,航空公司仍然要收将近90%的退票费,于情于理都让人难以接受。正如网友所吐槽的,“为何航空公司取消航班时不赔乘客钱?”按照契约精神,双方的权利义务应该是对等的,何以违约责任就搞区别对待?无非是因为乘客相比于航空公司更加弱势罢了。

收取退票费有必要,这是对履约责任的一种约束,但动辄九成的退票费真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看错时间而退票改签,毕竟属于小概率事件,一年也发生不了几次,在航空公司的营收中退票费所占的比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借此创收的意义并不大,相反还会给乘客带来不好的消费体验,纯属因小失大,得不偿失。航空公司作为服务行业,社会评价和认可度对其来说至关重要,如果屡屡因为退票费这样的小事而上热搜,被网友非议,对其形象宣传十分不利。

如今出行十分便利,可以坐飞机,也可以乘高铁,自驾也越来越普遍,各种出行方式各有优劣,具体选择哪一种,拼的就是一个性价比。如果航空公司还是固执己见,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无形中就会降低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当然,航空公司也意识到了问题所在,并做出了相应的改进。此前,南航、东航、国航等多家航空公司相继发布航司客票退改新规,一是降低了退改费率,二是扩大了免费退改的范围和适用场景。但在实际退票改签过程中,免费退改仍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所谓的“一定条件”,就是“须在购票后发现错误的两个小时内申请退票”。

这当然是一种进步,却是非常有限的进步,一来条件苛刻,二来适用范围太小。航空公司若真想自我改进,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与好感,不妨把改革的步子迈得再大一点。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责任编辑 罗秋旭

责任校对 吕世成

主编 何晓宇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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