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时评】对销售殡葬用品不能一禁了之
开屏新闻2024-03-28 09:09

据“南通发布”消息,3月25日,南通市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通告》,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违反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通告一经发出,便引发广泛热议。“这个有点过了,给逝去的先人烧点纸钱,是千百年来的风俗习惯,不应该一棍子打死说是封建迷信”“一刀切,似乎有些太不近人情了”……对此,南通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众对该项禁令有所误读,“我们是从市场行为层面强调禁止制造和销售,没有说禁止使用这个环节”。但显而易见的是,禁止制造和销售,相当于从源头上堵死了殡葬用品的流通,公众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

清明节临近,不少地方政府发出文明祭祀倡议,同时出台禁止生产和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规定。其法律依据是《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从管理的角度看,禁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有理有据。但问题在于,从市民的角度和风俗习惯的角度看,应该如何定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等,究竟该不该一刀切地被归类为封建迷信用品?行政法令的出台,要不要兼顾民情民意和公众情感,从而给予一定的弹性空间?

正如有人指出,在人们的日常观念里,压点纸钱冥币等只是祭扫中的一个环节,跟献上鲜花等表达思念的行为一样,谈不上迷信不迷信。事实上,无论是在学界还是民间,一直以来封建迷信都是一个相当宽泛的概念,有关部门应更多着眼于遏制陈腐思想的传播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而不能作过于狭隘的理解。否则,现实生活中很多物品包括行为,比如赶庙会烧香、祈愿,都应该在禁止之列,而这显然有悖于常情事理。

更要看到的是,清明节扫墓时压点纸钱,表达对先人的缅怀与追思,是千百年来形成的习俗,已经成为我们传统祭祀文化的一部分,它不仅不具有任何破坏性,还能对倡导感恩祖先、家庭和谐、尊老爱幼等社会风气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对此,应该予以尊重和理解,一刀切地禁售殡葬用品,粗暴地打断这种约定俗成的文化习俗,情感上让公众难以接受,而在现实层面也极有可能因为不切合实际,而落入无法执行的尴尬境地。

倡导文明祭祀,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自然无可厚非,出发点也很好。但移风易俗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既要尊重传统习俗和公众的普遍认知,也要兼顾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和多元化。为了管理上的方便,强制性地推行某项政令,大搞一刀切式的令行禁止,这种简单粗暴的作风,不得不说有懒政之嫌,效果也未必理想。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责任编辑 罗秋旭

责任校对 朱丽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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