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时评】制售假药等于谋财害命
开屏新闻2024-06-06 09:11

“咪喹莫特”变“咪奎莫特”,产品名称一字之差,却是天壤之别——前者是正规药品,而后者只是普通的消字号产品。难以辨别区分的名称,让不少患者用错了“药”。近日,北京消费者陆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就买到了这种打“擦边球”的产品。在市场上,类似在名称上碰瓷正规药品的问题并不鲜见。(6月5日《工人日报》)

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的药品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要有批准证书和批准文号。没有经过批准、注册的不是药品,如果其标明或暗示有治疗作用,属于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应当按照假药处理。可见,“咪喹莫特”变“咪奎莫特”,实际上是制售假药行为。类似的打“擦边球”的产品,一方面危害患者身体健康,另一方面妨害药品管理秩序。

毋庸讳言,现实生活中,假药可能就在你身边。从人血白蛋白到狂犬疫苗,从口服剂到注射剂,从中草药到西药,从国产药到进口药,从日常用药到抗癌药物,假药都可能藏身其中。人的一生难免生病,因而也难免遭遇假药。问题是,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与使用者的生命息息相关。使用假药轻者贻误治疗,重者危及生命。据媒体报道,我国每年有20万人因服用假药而死亡。可见,假药猛于虎,制售假药等于谋财害命。

假药泛滥的背后,是打击难度大,同时也暴露出药品监管漏洞的存在。目前,假药发现难、查处难的问题仍然存在,刑法修正案(八)解决了制售假药入刑门槛过高的问题,但相关法律还存在空白、模糊地带。比如,对于化工厂生产药品原材料,许多保健品含有药物成分,甚至标注疗效,应如何管理和处罚目前仍缺乏法律依据。再者,使用假药延误病情导致身体严重损害甚至死亡,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因果关系难以直接对应。

可见,治理制售假药乱象,首先应在条例规定上明确什么是假药以及制作假药该如何治罪。同时应创新打击方式,摧毁假药完整链条,增加犯罪成本和“入行”难度。政府监管部门应提高信息共享水平,药品企业则应从生产技术上加大防伪力度。更重要的是,有关部门应通过举办安全用药讲座、发放知识手册等形式,向市民传授基本的药品知识,选择正确的购药途径,增强人们的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假药的危害。


作者 汪昌莲

责任编辑 猫恩泊

责任校对 袁熙

主编 何晓宇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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