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时评】企业管理要科学有序不能以罚代管
开屏新闻2024-07-26 10:35

近日,一则员工下班忘关空调被罚款100元的新闻引起关注。不转发朋友圈罚款100元、每欠周报1次罚款20元、迟到一次罚款50元……记者采访了解到,不少公司以加强管理、约束员工为名,设立各种罚款条目。这种一言不合就罚款的行为是否合理?遭遇不合理罚款,劳动者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7月25日《工人日报》)

一些企业对员工非常严苛,在日常管理中,将罚款当成惩戒措施,有时只是一些轻微小错、细小过失,也会被处以罚款,动辄就是几十元、几百元,令员工倍感不适。在现代企业制度里,员工规范管理乃是企业不可缺少的管理制度,但是,企业管理要遵循科学有序的原则,不可随意乱罚款,更不能以罚代管。

有些企业设立名目繁多的罚款事项,罚款金额也无标准和依据,诸如“不关灯罚款50元”“备注不规范罚款10元”“聊天回复不及时罚款50元”“朋友圈漏发一条罚款10元”等。还有一些企业以“乐捐”“负激励”“水果基金”等名义变相罚款,甚至不交钱就从工资里扣除。这些罚款名目师出无名,均是企业自行制定,甚至就是老板拍脑袋想出来的点子,难以获得员工的认可。

须知,从立法上看,“罚款”的性质可以明确,任何企业、个人没有设定罚款权的权限,无论经过何种程序设定的罚款内容,都将因为违反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而无效。可见,企业对员工施加的罚款,本身就是违规行为,无论以什么作为罚款借口,都不能成立,应当依法废除。企业应重新审视员工管理制度,修改相关内容,确保各项规定都合乎规范,避免逾越法律界限。

在现实中发生的各种企业罚款员工的案例,都是以经济惩罚手段,达到管理、约束员工行为的目的,甚至以此迫使员工服从企业管理、领导命令。员工来企业工作,本身就是为了赚钱,谋个好发展,谁也不想被罚款。因此,强制罚款自然让员工对企业心生不满,忠诚度和积极性将随之下降。可见,企业乱罚款行为并不可取,会让员工失去凝聚力,降低企业市场竞争力。

没了乱罚款,企业一样可以依照管理制度,约束好员工。对于没有给企业造成大损失的小错,可采取批评、教育等方式,督促员工改过自新;如果员工犯了大错,造成重大损失,企业可以解除用工合同,通过法律手段追偿损失。最重要的是,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通过各种奖励方式,树立优秀榜样,鼓励员工积极进取,主动遵守管理制度,以激发员工的拼搏精神、创新力,进而形成良性循环,让员工与企业并进发展。


开屏新闻特约评论员 江德斌

责任编辑 袁熙

责任校对 何丹

主编 熊波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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