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店突然关门,充值卡里的钱咋办?昆明这位市民很着急,法官说…
开屏新闻2022-03-11 20:25

给孩子拍儿童照,留下成长的记忆,这本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但昆明有家专门经营儿童摄影的店突然关门了,那顾客充值卡里的钱怎么办?

近日,市民孟女士拨打春城晚报-开屏新闻热线反映,位于昆明市西山区茭菱路的“童童专业儿童摄影”突然关了门,孟女士在该店办理的储值卡无法使用,也联系不上负责人。

“每年都会给孩子拍一套写真,今年过生日想预约个时间为孩子拍照片,到店门口一看大门都锁上了,这是怎么回事?”孟女士说,2019年,她在朋友圈里看到童童儿童专业摄影馆正在做活动,通过了解在这家摄影馆内预定了899元钱的储值卡。可今年1月,孟女士去店里想预约时间为孩子拍照时,却发现该店大门紧闭。

摄影店突然关门,充值卡里的钱咋办?昆明这位市民很着急,法官说…

网上搜索到的相关信息显示,“童童专业儿童摄影”位于西山区茭菱路正大紫都儿童商场二楼,成立于2015年。

孟女士说,当时店内便推出新品预定消费,并送特定套系拍摄的活动,鼓励会员办理充值卡享受套餐升级,不少会员办理了储蓄卡。“我办的套餐,一次性交纳899元,3年内可以拍3次生日照,每次拍照提供3套服装、3组造型。并且商家承诺小朋友到10岁前每年生日送一张生日照。”孟女士说,储值卡办好后,使用了2次。今年1月11日,她原本计划在孩子生日前拍生日照,却发现店员已经将自己删除了,也联系不上这家摄影店的老板。

摄影店突然关门,充值卡里的钱咋办?昆明这位市民很着急,法官说…

随后,孟女士又联系到了店内之前的摄影师,摄影师告诉孟女士,这家店铺已经关门但还可以拍照。孟女士立刻拨打了摄影师提供的号码,但是该电话已是空号状态。

摄影店突然关门,充值卡里的钱咋办?昆明这位市民很着急,法官说…

摄影店突然关门,充值卡里的钱咋办?昆明这位市民很着急,法官说…

在孟女士提供的单据上,记者看到,其与“童童专业儿童摄影”签单时间是2019年12月份,充值899元并送套餐,订单还特别声明该套餐内30张照片分3年拍摄。

摄影店突然关门,充值卡里的钱咋办?昆明这位市民很着急,法官说…

采访中,记者按照孟女士和“童童专业儿童摄影”签订的预约单上的信息拨打了电话,但电话属于空号状态。“还差一次生日照写真,店员、老板全都联系不到了,现在就想要回未拍摄的那部分费用。”孟女士无奈地说。

分割线

法官说法

针对孟女士遇到的情况,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咨询了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金马法庭庭长、员额法官贺丽纯,她表示,孟女士与“星星专业儿童摄影”之间建立的是服务合同关系,即“星星专业儿童摄影”为孟女士的宝宝提供摄影服务,孟女士支付价款的合同。现因“星星专业儿童摄影”经营的门店已经关门,孟女士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维护其权益。如果有证据证明“星星专业儿童摄影”未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其义务,致使孟女士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孟女士可以起诉主张“星星专业儿童摄影”构成根本违约,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交纳的款项,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孟女士持有的交费凭证是双方建立合同关系的依据,如果该凭证上无对方加盖的印章,则孟女士诉讼前可以先调查核实“星星专业儿童摄影”是否办理工商登记,以确定被告具体明确的身份信息,保障其顺利维权。

那么

普通人遇到类似办卡充钱商家跑路的情况

应该怎么办呢?

记者采访了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

三级法官刘建莲

为大家维权支招 

↓↓↓

Q1:办卡跑路行为的本质是什么?

A:办卡即为一种预付式消费,是指由消费者与经营者约定,消费者预先支付资金作为预付款项,取得经营者授予的某种身份后,消费者有权取得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一种消费模式。消费者办卡的行为实际上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建立了合同关系。形成合同关系后,消费者办卡后还没消费完,经营者跑路的行为本质上是经营者未履行完合同义务,已构成违约。


Q2:办卡跑路的背后,预付费支付有什么现实可行的维权办法?

A:首先,可以与商家进行协商解决问题;其次,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费者协会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后,如果前述两种方式未能妥善解决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要保留好自己所签署过的书面协议或办卡时的付款凭证及其他材料,以便于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


Q3:关于预付消费卡,有哪些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

A:其一,预付费支付实际上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建立的合同关系,不管是服务合同,还是买卖合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约束;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是消费者保护自身权利的重要武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对“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有规定;其三,2012年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了发行预付卡方需满足登记等条件;其四,有的省份颁布了相应的预付卡管理办法、预付费合同行为指引。


Q4:办理预付费卡从没有签订过合同,只有收据,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办理预付费卡时,是否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A: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可以采取书面方式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目前没有法律明文规定预付费卡属于法定要式合同。但消费者办理预付费卡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消费者要仔细了解或详尽阅读有关说明,对没有合同的或者卡面约定过于简单的,主动要求另行签订详细、明确的书面合同。签订合同时,应明确预付式消费卡的功能、使用范围、有效期限、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细节;对终止服务及转让等限制性条款要特别注意;对于约定不清或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要及时提出反对意见并重新约定。消费者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


Q5: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可能会遇到健身房提供的服务合同中“费用概不退还”“会员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有争议,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等类似的条款,这些条款有效吗?

A:所提及的这些条款属于经营者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上述条款明显限制会员权利、免除经营者责任,应属无效。


Q6:如果办理了预付费卡的商家即将关闭或者迁址,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障?

A:合同履行地点属于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经营者擅自变更合同履行地属于对消费者有重大影响的行为,如果商家搬迁距离或者搬迁后的环境影响了消费者接受服务的质量,构成违约,消费者可与经营者协商解除合同。若协商不成或经营者不同意解除合同并不退款,甚至经营者关闭,消费者找不到人,消费者可凭借书面协议或者平时留存的证据的证据可向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投诉、或者向行业协议、主管部门举报,申请行业调解,如有必要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马艺宁 文 受访人供图

责编 罗秋旭

校对 吕世成

编审 刘超

专题更多>
党纪学习教育美好生活在云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屏学习共建书香社会,共享现代文明——第三届全民阅读大会
电子报更多>
img
热门新闻更多>
    滇ICP备13000630号-1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0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滇B1.B2-20200070号
    未经开屏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网站法律顾问——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92197